EDTA紫頭管全血3 mL,最少1 mL。檢測條件:受檢者3個月內未曾接受過異體輸血、移植手術、幹細胞移植治療,無須空腹。保存方式:全血2-8℃可保存14天,不可離心,不可冷凍。必須加附已填好之基因檢測同意書(參閱附件十七: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及X染色體脆折症(FXS)檢驗同意書)。
檢體退件:採檢管不正確;體積未達1mL;凝血或溶血4+。
備註:此項目列為特管法(LDTs)管制,現場抽血需要門診視訊預約(聯準診所)
備註:聯準診所看診時間:週一至週三 早上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備註:聯準診所看診時間:週四至週五 早上09:00-12:00 下午休診
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pinal muscular atrophy簡稱SMA)是僅次於海洋性貧血,為第二高帶因率之自體隱性遺傳疾病。這是因SMN基因缺失導致脊髓的前角運動神經元漸進性退化,使肌肉逐漸軟弱無力、萎縮的一種疾病。發生率為萬分之一,帶因率約1/40 ~ 1/60,其主要致病原因為第五條染色體(5q13),是一種稱為「運動神經元存活基因」(SMN1)發生突變所導致,約95%的脊髓肌肉萎縮症患者是因為SMN1的這段基因出現大片段缺失或轉換導致的,其它少數患者可能是在SMN1基因上發生一些小突變。
正常人具有二個以上之SMN1基因,帶因者只具有一個SMN1,而SMA患者則完全沒有正常的SMN1。
如果夫妻皆為SMA帶因者,則胎兒無論男女皆有1/4的機會為SMA患者;1/2的機會為SMA帶因者;另1/4的機會為正常,因此懷孕時建議進行產前診斷。SMN2為SMN1的假性基因,SMN2的基因數目與SMA疾病嚴重度呈反比。 基因篩檢流程設計的優點:
本所建議在篩檢報告為帶因者時,應採集第二次血液檢體,填寫第二份基因檢驗同意書(請參閱附件十七: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及X染色體脆折症(FXS)檢驗同意書),委外使用第二種檢驗方法(MLPA法代檢機構柯滄銘婦產科診所,台北市林森南路10號1樓)進行基因診斷的確認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