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時間: 週一~週五 AM9:00~PM6:00   

檢驗項目服務內容

S.C.C. 鱗狀細胞癌
採檢須知

血清或血漿(sodium heparin、potassium EDTA or sodium EDTA) 1.0mL(或全血3.0mL),採血前不需空腹,血清檢體需血液完全凝固後,離心分離出血清。須冷藏2-8℃可保存7天,長期可保存-20℃。

檢體退件:溶血4+、錯誤的血漿檢體、檢體不足1.0mL

臨床意義

婦科,呼吸道,消化道鱗狀細胞癌腫瘤標幟,亦名TA-4。上升於肺部的25%鱗狀細胞癌,子宮的52%鱗狀細胞癌,子宮頸的61%鱗狀細胞癌。良性疾病:上升於10%肝硬化、慢性腎衰竭、牛皮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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