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血者紫頭全血一管2 mL,血清一管2 mL,2~8℃冷藏;供血者標示血袋號碼的軟管至少3段,每段應貼有血袋號碼,請填本冊附件十一:核血送檢單,與檢體一起送檢。
檢體退件:檢體標示與申請單不符,檢體量不足2ml,血條檢體不足;檢體凝固/溶血,超過檢體保存期限
供血者的血球與受血者的血清配合試驗,用來證實可以安全輸血。這一項檢驗請務必確認受血者的身份。
這一項檢查的醫囑會自動加上11001C:血型、11003C:Rh、11004C:不規則抗體篩檢,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