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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項目服務內容

Valproic acid
採檢須知

血清或血漿(Sodium Heparinized) 0.5mL(或全血1.5mL)。採取服藥前的低值。但也可以取高峰值在用藥後1-3小時,請標示用藥及採檢時間。檢體請加蓋密合,避免揮發。檢體於2-8℃可存放2天、室溫8小時或-20℃長期保存。

檢體退件:溶血4+;錯誤的血漿檢體(EDTA、NaF、Citrate)

臨床意義

Valproic acid對於肌陣攣病、大發作、小發作、複合部份發作,具有抗痙攣的效果。由肝臟代謝,尿液排出,半衰期6-8小時,96小時血液濃度到達穩定期,清除的半衰期15-20小時。

大部份的抗癲癇藥物會縮短valproic acid半衰期,而valproate會讓phenobarbital血中濃度上升。

治療過程應定期檢驗肝功能,危險數據的症狀表現腳部麻木感覺異常、無感覺的、麻刺、虛弱、精神改變,透析與活性碳都無法清除。比其他抗癲癇藥物中樞神經毒性低,但肝臟毒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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