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時間: 週一~週五 AM9:00~PM6:00   

檢驗項目服務內容

ICG (20分)
採檢須知

建議當天送檢(保存溫度:室溫需避光)

ICG注射劑泡製後於溶液中較不穩定,應於注射前才泡製並於30秒內注射完畢。檢體收件原則為藥物注射後15分鐘之檢體,不收注射後20分鐘之檢體。

ICG檢體採檢及送驗流程:

  1. I.V.注射量:0.5 mg ICG/kg body weight,藥品濃度:2.5 mg/mL
  2. 採血管種類:血清或含Gel綠頭蓋Lithium Heparin血漿1mL(或全血2mL)以上。
  3. 採檢前空腹八小時以上,第一支打藥前採檢3 mL於採檢管標示0分鐘;第二支於打藥後計時15分鐘採檢3 mL於採檢管標示15分鐘),共兩支。
  4. 請勿於藥物注射肢採血(如病人注射位置為左手背時,則可於右手、右腳或左腳採檢,但請勿在左手包括上下臂任一部位採檢)。
  5. ICG注射劑配製後於溶液中較不穩定,應於注射前才配製並於30秒內注射完畢。
  6. 檢體不可溶血並需錫箔紙包覆避光立即送檢。
  7. 檢體收件原則為藥物注射後15分鐘之檢體,不收注射後20分鐘之檢體。
  8. 送檢請附採檢紀錄表,(參閱附件二十五:Indocyanine green (ICG) 檢查之給藥方法及採檢紀錄表)。

檢體退件:血清/血漿量不足1ml;未避光的檢體;檢體溶血

臨床意義

一種肝功能檢查方法,測試肝臟攝取和排泄的功能,肝功能不良時,肝臟攝取和排泄功能會降低,此百分比值會上升,此方法經常被應用於局部肝臟切除手術前及肝臟疾病藥物治療代謝與預後之指標,被認為是一種實際真正的肝功能測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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